林雪 普通话几年前,由于《萧红》和《黄金时代》两部电影的上映,萧红一度成为热点话题。当时我们做《话题》也曾经做过关于《黄金时代》的文章。但是大部分人的关注点——包括这周李子和绿茶——都在解读萧红的生平。李子和绿茶谈得很好,但是我看着是有点疲劳了,因为萧红的生平,对我来说,已经是嚼过很多遍的馍了。
前面土城谈到“不敢读萧红”,其实也是绕着说,反而邱小石提到了《都灵之马》,是他自己的解读,因为那部电影我也很喜欢,影片的调子,可能跟萧红的《场》里面那种阴郁、惨烈与,其实是有相通的地方。这一点我是认同的。再往前就是白水,还就是他一如既往的点评式的诗意化的解读,反正大家可以参考。
《场》是一部老作品了(你也可能称之为经典),可能你也看过田沁鑫的话剧《场》,虽然彩声无数,我觉得那真是简化得很厉害。
我们怎么去读《场》?这次重读,我选择了一个cosplay的视角——我觉得有些新的东西,可以倒过来让我们借鉴一下。
请你设想你自己就是在1935年的11月14号,天气跟现在差不多。假设就是这一天的夜里,你是鲁迅,你在灯下面重新看完了《场》。鲁迅写道:
“周围像死一般寂静,听惯了的邻人的谈话声没有了,食物的叫卖声也没有了,不过偶有远远的几声犬吠。想起来,英法租界当不是这情形,也不是这情形;我和那里的居人,彼此都怀着不同的心情,住在不同的世界,然而我的心现在却好像古井中水,不生微波,的写了以上那些字,这正是奴隶的心!——但是,如果还是了读者的心呢?那么,我们还绝不是。”
这一阅读场景,我是很会意的,因为我也是在灯下重读《场》,也是这种自己界之外,或者说在别一个世界的感觉。鲁迅当时是和《场》的世界处在同一个空间,但是远隔千里,而我们现在跟《场》隔着空间,也隔着时间,遥远的长河那头,东北大地上的人忙着生,忙着死——《场》原名叫《麦场》,《场》是萧军后来帮着改的名字,就是因为“忙着生,忙着死”这句话——这句话,最近我还看到有网络小说引用,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
大家都惊叹说:为什么一个23岁的女子,会写出如此的小说,这确实是除了“天才”,不好解释的一点。后来刘禾有个说法,说《场》是被窄化了,被民族主义给遮挡了。当时鲁迅编“奴隶丛书”,帮《八月的乡村》《场》出版,确实是有“要发出东北沦陷区的人民的声音”这样一个目的。而跟《八月的乡村》相比,《场》的文学价值绝对不在于反映了东北抗日的决心,对吧?
第一对于题材的组织力不够,全篇现的是一些散漫的素描,感不到向着中心的发展,不能使读者得到应该能够得到的紧张的迫力。
第二,在人物底描写里面,综合的想象的加工非常不够,个别的看来,她底人物是活的,但每个人物底性格都不凸出,不大普遍,不能够明确的跳跃在读者底前面。
第三,语法句法太特别了,有的是因为作者所要表现的新鲜的意境,有的是由于被采用的方言,但多数都却只是因为对于修辞的不够。
胡风说的这,其实就是要把萧红驯化成一个严丝合缝的非常规范的左翼作家。你还记得吗?当时我们说丁玲《水》的时候,《水》也是被说没有体现党的领导,过于描写了自发的。说《场》里的人物性格不凸出不普遍,实际上就是说它不够典型。什么叫典型?这个后面有很大的文学问题。
最扯的,就是说“语法句法太特别了”,说这是萧红“对于修辞的不够”。诚然,廿三岁的萧红,文笔绝对还谈不上成熟,比起后来的《呼兰河传》,情绪没有那么,文字也没有那么干净,但是恰恰是她的这种写法,给了后续无穷的希望。《红楼梦》里面大观园姐妹连诗,让没文化的不认字的王熙凤起第一句。王熙凤说“一夜北风紧”,大家说这句话虽然粗,但是“给后人留下了多少余地”。萧红就是这样,《场》就是留下多少余地。
我讲一讲这次重读《场》之后的一个感受,特别有意思的地方在哪里?乡土文学一般来说都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开篇会做介绍,比如说我要写的是什么地方,这个地方怎么样,写的这个人是个什么身份,什么性格,等等。因为乡土文学,他要预设外乡读者不了解这一方土地,需要用介绍把读者带进去。
鲁迅的短篇小说里面固然有这种描写,比如说阿Q,先写他的行状,“优胜记略”“续优胜记略”什么的,用一个一些细节来描述他的性格,光是名字就写了一章。沈从文《边城》一开始写地理,写老船夫怎么待客的,还有翠翠怎么样看世界,这些都是前面的一个铺垫,后来《长河》也是这样,到了汪曾祺这里就更明显了,他能将前面差不多三分之一都写成风俗画。
但是萧红不是这样,虽然《场》也能够划到乡土文学的范畴当中去,但是你发现没有,它一开始就是把你带进去的,每个人物作者不介绍,就好像是一个人念念叨叨的,在回顾自己的故乡里面,各种各样人的状态。她想起来她就说,不需要跟你介绍这个人跟那个人什么关系,你看得出来就看,你看不出来也没有关系,但是《场》的行文里有着浓烈的情绪,可以把人一直带着走。
这就是说,萧红的小说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诗化色彩。我们知道诗歌创作是不会给你一个整体的架构的,它一定是快刀插入,做一个截面的展示。萧红的这篇《场》实际上就是做到这一点。这一点,从现代小说技术上来说,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跃进,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小说喜欢一开篇就交代某地有个什么人,这个人怎么地,这一点被乡土写作很大程度保留下来了,我们的乡土小说,不管好坏,总是觉得它的现代感不够——现代感就是小说感,它没有古代小说的某种套,而萧红的《场》则不然,我觉得它非常现代。我们不管意识形态,我们就从书写架构来说,不管是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还是萧红的《场》,它们都是更现代的文体,都常的,能够带着人的情绪往前走的,而不是说循规蹈矩地去铺设一个架构。
这一点区别,可能跟性别有关,但是其实也跟才气有关。我觉得萧红的《场》在这方面是特别可贵的。所以不要说它的主题怎么样,或者说思想高度怎么样,单就技术而言,萧红在1930年代已经是出类拔萃的了。如果不是张爱玲出现的话,还真不见得有另外一个女作家能跟她相提并论。当然“萧红还是张爱玲”,这是的话题,我们留到以后,或者是下个月我们读张爱玲的时候,我们再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