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7]268号)、《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7]72号)等文件,现将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襄阳师范专科学校;1966-1978年,武汉大学襄阳分校在此设立;1998年3月,襄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襄樊职业大学、襄樊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襄樊学院;2000年,湖北工艺美术学校整体并入;201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湖北文理学院,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教职工1518人,专任教师940人;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285人,博士研究生236人,硕士研究生527人;有国家“千人计划”学者、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楚天学者”、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6人。聘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终身教授陈刚、中国工程院院士段正澄、著名历史文化学家冯天瑜等荣誉(客座)教授130人,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100余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学校设有本科专业54个、专科专业8个,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含留学生)近16000人。拥有一批国家特色专业、省级品牌专业和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校企(地)深度融合、科教有机结合、全员协作配合的人才协同培养特色日益凸显,荣获湖北省优秀教学一等。学生成才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已成特色,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励近300项,获批湖北省“众创空间”和全国KAB创业教育。
学校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等10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学校年度承担国家基金项目15项以上,省部级项目30项以上;年度获得省级科研励10项以上,授权专利数量居全省高校十强。
学校与地方共生共荣,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襄阳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大学科技园、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和工作成效显著,在地方支柱产业转型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与美国、英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建立有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和留学生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大批国(境)外专家学者定期来校交流,师生出国(境)培训游学已成常态。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下,湖北文理学院人抢抓湖北省“一主两副多极”和“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振奋,担当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强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大学创建工作,向着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新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依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
(三)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工作和德育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
2016年末,学校设置机构48个。其中党政机关部门22个、教学院系16个、直属机构7个、附属单位3个。
2016年,学校总收入4803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45.77万元,占总收入的87.96%;事业收入1318.10万元,占总收入的2.74%;其他收入4466.38万元,占总收入的9.30%。本年收入较上年收入减少1671.81万元,减少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2.1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539.7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05.80万元。
2016年,学校总支出4067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0.99万元,占总支出的64.89%;项目支出14280.17万元,占总支出的35.11%。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实际支出2292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66.85万元,占总支出的13.14%。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835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585.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644.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293.05万元。
2016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5.6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4.7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50万元。其中本年和上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和上年一样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公车保有量仍为17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总额为34.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8.9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总额为51.61万元,接待344批次,累计接待6144人,比年初预算减少45.8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4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学校是不在以上定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学校采购总金额为12711.7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9968.99万元,采购工程支出2196.42万元,采购服务支出546.33万元。
2016年,学校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70.0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5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学生资助工作专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国家助学金、励志学金、学校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几个方面。该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和资金支付都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看,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教育事业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反映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1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所发生的支出。
16、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7、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费、保险费、安全励费用等支出。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