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指导他人找工作的职业指导人员也要持证上岗。记者昨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职业指导人员考试5月17日举行,报考者即日起至4月20日到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报名。
报考对象包括,从事和准备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各类人员,街道和社区从事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各类院校从事就业指导及相关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企业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练正超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