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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
  •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结合我厅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公开促落实、公开促规范、公开促服务、公开促廉洁”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全面落实省办公厅《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我厅的工作任务,助力深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建设。

      (一)推进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围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国家及我省关于就业工作的新一轮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积极信号。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按时向参保人员寄送个益记录单。着力推进劳动关系、公务员管理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公开,回应热点问题,稳定和引导社会预期。(拟制政策的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落实,信息中心配合)

      (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有关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我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相关工作,并指导各地实施。推进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清单标准化建设,统一行政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投诉举报途径等,实现省、市、县(市、区)“四同”。(政策法规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落实)

      (三)推进监管方式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工作内容变化,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布。建立健全执法对象检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在日常巡查中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政策法规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监察总队落实)

      (四)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四同”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不见面清单”和“见一次面清单”,年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在全省范围推广行政许可“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将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全民参保登记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等服务加载至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落实)

      (五)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信息,及时公布省级创业示范、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标准和评审结果。公开“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和政策宣传月”、“民营企业招聘周”、“10.17人社扶贫帮困活动”、“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等就业专项活动的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信息,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工作举措和活动成效。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全省联网和共享发布就业创业信息,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及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就业处、劳动关系处、就管中心、人才中心落实,宣传中心配合)

      (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水平和发放及职业/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险相关情况。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按季度更新药品目录库品种信息,并网上公示。推行全民参保登记网上服务,通过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所有参保人员提供登录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参保记录等信息服务,(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农保处、基金监督处、社保中心、机保中心、医保中心、农保中心落实,宣传中心配合)

      (七)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做才体制机制系列新政的宣传和解读,公开中国江苏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首届江苏技能大评选、“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进展情况。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信息公开。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改进服务措施。及时通过网站公开职业技能鉴定取证信息。(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单位管理处、公务员局、人才中心、考试中心、鉴定中心落实,宣传中心配合)

      (八)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推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前制定政策解读方案;文件正式发布后,跟进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厅主要负责人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各处室、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运用专题网页、专栏报道、活动海报、宣传手册等传统载体和、电视、等传统,不断拓展长微博、H5、微视频、直播等新的方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扩大参与渠道,全面解读政策。(拟制政策的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落实)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新闻发布(通气)会、政策吹风会、在线开展力度,发挥厅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的征集、在线办理、意见反馈、满意度调查等互能,充分利用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政民互动平台,激发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网络舆情联动应对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舆情,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办公室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十)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畅通现场申请、网上申请和申请等各类渠道,加强受理环节审查,完善内部办理机制,规范文书制作送达,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提出意见。(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十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建立立法工作社会沟通机制,推行全省人社工作进展定期发布机制。全面对接省服务“一张网”,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完善重大决策落实反馈和评估机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十二)加强政务公台建设。加快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推进全省统一网上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拓展“江苏人社”客户端、微信、支付宝移动端服务渠道,实现各渠道服务的统一接入、联动服务。研究制定全省人社“两微一端”新建设细则,纵深推进新矩阵建设,推动人社系统自有与报刊、、电视等主流新闻的深度融合。加强12333咨询服务热线服务品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落实)

      (十三)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教育。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处室、单位负责人和新入职人员的培训,促进人员思、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开展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加强对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题调研,针对政务公开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办公室、人事处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

      景德镇市人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景府发〔2015〕10号)

      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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