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大一新生小王(化名)和她的3个伙伴拿着57封信来到洪家楼附近的邮局。这不是普通的信,而是57封实名举报信,第一封寄往市朝阳区人社局,举报智联招聘网长期大量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剩下的56封,他们要寄往人社局和工商局,举报28家在智联招聘上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企业。
当天,济南、、上海、广州、郑州、武汉、、南京8个城市的20多名大学生,同时参与举报智联招聘网活动。
聚焦
济南28家企业被实名举报
小王是济南地区集中举报活动的志愿者,她一直关注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看到很多单位写明了“限招男性”,感到很不公平。据她介绍,济南共有4名志愿者,都是大学生,其中1名是男生。虽然现在临近期末,课业负担很重,但他们还是了下来,“这次的邮费也是从生活费中节省出来的。”
“除了智联招聘,我们一共搜集了济南当地28家涉嫌歧视女性的用人单位,对它们实名举报。”26日中午,小王和她的伙伴们把57封举报信拿到了洪家楼附近的邮局。“选贤举能就一样,男生女生都很棒”,在洪家楼邮局,小王展示了他们自定的口号。“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遵守法律不得以性别为由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对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源起
女大学生微博发起举报行动
中山大学2012年应届毕业生郑楚然是集中举报活动的发起人。“我认为限招男性的已经了我们的权益,我要告诉全国的女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我们享有同男性一样的工作,任何单位不能以性别为由把我们拒之门外。”26日,郑楚然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大学期间她就开始关注企业招聘信息,“不管是招聘会现场还是网上中介,明目张胆写限招男性的多如牛毛。除了那些需要体力劳动的岗位,普通的管理类、经理层也这样,而仅限女生的都是些服务类、手工制造类的工作,这两者的薪酬级别相差太大了。”
2012年11月,郑楚然作为性别平等公益人士在微博上发起集中举报活动,对涉嫌性别歧视的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智联招聘进行集中举报,希望全国的志愿者能参与到活动中来。限招男性的其实是违法的,但很多女性意识不到,没有好自己的权益。”郑楚然表示,她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激活那些对于妇女就业机会平等的法律法规。
规模
全国267家用人单位同被投诉
微博转发、论坛跟帖,经过近两个月的积累,郑楚然的呼吁得到了回应。广州、、上海、郑州、济南、武汉、、南京 8个城市20多名志愿者积极响应网络号召。“我们通过微信、QQ保持联系,有问题随时沟通,搜集了各地涉嫌歧视女性的企业的招聘信息,决定12月26日集中举报。”郑楚然表示,20多名志愿者中有大一新生,也有应届毕业生,有女生,也有男生。“都是奔着同一个目标,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
“智联招聘长期大量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我们要集体向朝阳人社局重点举报。智联招聘是专业的求职招聘网站,长期刊登歧视性招聘信息是极不负责的行为。”郑楚然表示,他们还搜集了涉嫌歧视女性的267家用人单位,“这些用人单位都是在智联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的,来自全国各地,我们会向企业所在地的人社局、工商局分别举报。”
律师
这种行为能鼓励更多女性站出来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郑楚然发现《》、《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均有对女性就业的:“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就业促进法》更是明确“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
瑞风律师事务所黄溢智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和政策均明确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相关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加强监管。“女大学生们对涉嫌性别歧视的企业进行集中举报的行为值得赞赏,能够督促劳动部门加强执法,使法律不再只是一纸空文,并且这种行为能够鼓励更多的女性站出来自己的。”
延伸阅读
我国第一例招聘中性别歧视诉讼未被立案
2012年7月,山西籍女大学生曹菊(化名)在求职中被巨人教育集团(下称“巨人教育”)以“仅限男性”为由拒之门外,巨人教育曾称即使曹菊各项条件都符合,他们也不会予以考虑,针对这一行为,曹菊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向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第一例招聘中的性别歧视案。
曹菊认为巨人教育的行为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她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损害抚慰金。然而,据郑楚然透露,此案至今未被立案。
记者王晓芳 摄本报记者 王晓芳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