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上,《养生堂》主持人悦悦通过实名认证微博了一名者给她发来的带有味道的微博,其中包含“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死亡。悦悦26日对记者表示,已经被这名者三年多时间,目前自己已经报警,从该人微博中可以看出,这名者曾是悦悦的一名粉丝,这名粉丝26日下午还在微博中不断要对悦悦采取行动。(5月27日《青年报》)
近年来,粉丝偶像的新闻频见报端,疯狂粉丝可谓层出不穷。所谓就是对他人进行反复视觉或身体接近、非自愿交流,或者口头书面地暗胁,导致他人产生恐惧的行为。不受非法干扰的生活是每个人应有的。介入他人生活,,甚至以言语相,这为法律所不能。
在我国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各种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写信或者以其他方法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他人都将受到罚款、等治安处罚。情形严重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罪等。在民事责任上,被者可以将者以侵身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损害赔偿,还能申请“人身令”,要求法院责令其以任何形式靠近。
从报道看来,针对主持人悦悦的者不仅有长期行为,更作出了实质,让悦悦陷入了恐慌,这已经涉嫌严重违法,相关执法部门应及时介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罚。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惩罚并不是法律的终极目的,更不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最佳手段。在当前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下,法律更多地只能起到和事后处罚作用,而难以为被者提供实时、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虽然警方对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正常。但是,事实上,偶像是粉丝心中“理想的”,一旦偶像不能满足他的预期,就容易做出无解的举动。这在本质上是心理问题,需要进行专业的咨询或治疗。必要的心理干预、社区矫正才是化解根本之道。
只有对明星和粉丝病态心理双重重视,惩罚疏导并举,才能标本兼治,让双方都过上正常生活,而不是偏激、偏离轨道。(舒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