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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日一校NO62 中央音乐学院
  •   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 “211工程”建设院校。由1940年建立的国立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合并组建而成。现有本科在校生1543人,研究生在校生663人。

      学校原为1940年在重庆青木关成立、抗战胜利后复员南京的国立音乐院。1949年在天津由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校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校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以及分设于上海、两地的中华音乐院等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同年底正式定为现名,1950年初夏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现址。1960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中央音乐学院的历史应追溯到1940年11月抗战期间在陪都重庆青木关成立的国立音乐院,该院是中央音乐学院多个前身中一脉相承的主要前身。

      1949年9月,由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中华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在

      学院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市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 门;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弦系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弦系和乐队学院、音乐教育系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史教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数字化视唱练耳公共教学体系实验区国家级精品课程:音乐体裁与名作、20世纪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代音乐史、音乐美学基本问题、音乐史、作品分析、音乐表演美学、世界民族音乐、中国传统器乐市级精品课程:作品分析、世界民族音乐、中国传统器乐、音乐表演美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史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单学科高等学府,自建院以来已形成了体现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从附小、附中、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现设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音乐教育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交响乐学院、基础教育部、附属中小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音乐教育学院,以及设在教务处的古典吉他、手风琴和电子管风琴三个专业方向的直属学科等教学部门。此外,学院还设有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音乐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现代电子音乐中心、音乐治疗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教育系培养方向和课程设置的主要原则是:树立全心全意从事国民音乐教育的敬业思想,立志为这一领域的教育进行不懈的、艰苦的探索和实践;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的专业音乐知识和基本音乐技能,认识音乐的艺术本质和审美表现,具备带领受教育者参与音乐活动和欣赏音乐的能力,更必须通过自己唱、奏、做、跳的音乐实践,打下扎实的音乐基础和一定的艺术,在音乐素质和音乐质量上达到足够当音乐师资的高度;

      必须熟悉并掌握民族民间的音乐语言、风格和文献,并懂得运用它们做音乐实践与教学的基本素材;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更需要通过自身的实践(唱、奏、做以及具体教学的实践),来掌握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巧,使其具备组织课堂音乐教学和学校音乐活动的能力;熟练掌握当代国际先进音乐教及其基本教材,并具有针对不同对象进行选用和改编的能力。

      中央音乐学院2017届毕业生总数545人,其中本科生344人,研究生201人(硕士研究生170人,博士研究生31人)

      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我校整体就业率为98.54%(见表1-2,图1-1);本科生就业率97.68%(见表1-3,图1-2);硕士研究生就业率100%(见表1-4,图1-3);博士研究生就业率100%(见表1-5,图1-4)。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2017年又进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一直以来以培养社会主义音乐事业建设者和人为己任。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乐队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等11个教学单位。2017年,在全校47个本科毕业专业方向中有42个专业就业率达到100%(见表1-11,表1-13),在研究生毕业的40个专业方向中就业率均为100%。

      根据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我们将用人单位以职业吻合度为标准进行了划分,第一类为国家院团、部队院团和院校、音乐学院;第二类为地方艺术院团和院校;第三类为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第四类为系统音乐教师;第五类为文化公司和事业单位。

      就业数据显示,61.21%的毕业生落实在工作。从地理看1,京外就业的毕业生最主要选择在东部地区(23.33%);从经济区域看2,京外就业的毕业生最主要选择在东部沿海经济区(7.88%)。总体来看,本校毕业生多数选择在经济发达地区工作发展。

      具体从学历层次来看,60.96%的本科生选择在就业,其次选择在东部地区(22.60%)。61.41%的研究生选择在就业,其次选择在东部地区(23.91%)。

      从学历层次看,本科生最主要落实的单位类型依次为其他企业(25.34%)、中初教育单位(19.79%)、国有企业(16.85%)。研究生最主要落实的单位类型依次为高等教育单位(28.37%)、其他企业(24.46%)中初教育单位(13.04%)。

      从学历层次看,本科生主要落实的就业行业依次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4%)、教育(34.8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42%)。研究生最主要落实的就业行业依次为教育(4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72%)。

      1、作曲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主科65%(歌曲写作31%+器乐曲写作31%+面试3%)+专业基础35%(和声15%+器乐表演能力考查10%+视唱练耳10%)。乐理不得低于60分。进入文考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125%。2、视唱练耳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歌曲写作×15%+专业笔试(听写)×25%+和声×15%+视唱与专业面试×30%+钢琴演奏×15%。和声、歌曲写作、钢琴演奏60分以下一项否决,乐理80(含)分以下一项否决。

      专业成绩合成比例:主科70%(指挥+综合基础面试)+专业基础30%(和声10%+钢琴10%+视唱练耳10%)。乐理不得低于60分。

      1、音乐学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音乐学基础知识×15%+写作能力测试×30%+面试×20%+乐器表演能力考查×15%+视唱练耳×10%+乐理×10%。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均不得低于35分。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音乐学基础知识×20%+面试×30%+命题写作(艺术管理专业)×30%+乐器表演能力考查×10%+乐理×10%。3、音乐治疗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复试面试×60%+音乐学基础知识×10%+钢琴表演能力考查×10%+视唱练耳×10%+乐理×10%。

      专业成绩合成比例:音乐综合笔试×15%+音乐综合口试×15%+综合音乐素质×56%+器乐表演能力考查×14%。

      1、钢琴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钢琴初试×40%+钢琴复试×60%,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不实行四舍五入)。2、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方向专业成绩合成比例:主科复试×100%,不得低于85分(不实行四舍五入)。

      专业成绩合成比例:主科复试x100%,不得低于80分(不实行四舍五入)。进入文考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125%,录取计划2名以内的可进入1名备考。

      专业成绩合成比例:面试×20%+基本操作考查×40%+操作考试×20%+弦乐表演能力考查×20%。主科不得低于80分(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