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三角钢琴) 、合同包3(马林巴、大提琴琴弓、圆号)。(2)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采购清单执行。(3)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标志产品采购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上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上息系统报名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5 09: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被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6-05 09:0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6C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