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8年2月26日至2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8年3月5日至6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统一办理。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史论(音乐史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必须参加我省对应类别的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设置,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涉及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院校审录[教育部批准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注:各招生学校2018年拟招生的音乐类各专业招考方向与省统考各专业招考方向的成绩认定关系,请咨询所报志愿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