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7 ﹞ 15 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我校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动画、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十二个专业。本简章相关招生政策适用于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备注:1、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我校将根据校考后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无合格生源省份将不投放招生计划。2 、四川省、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二、报考要求1、符合教育部 2018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3、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4、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同时,校考省份的考生还须进入我校校考合格名单。
三、校考安排(一)校考网名:我校组织的校考采用网名,网费的方式,不接收现场报名和缴费,具体安排如下: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的相关报名网址,报名时间: 2018 年 1 月 26 日- 3 月 1 日测试时间: 2018 年 3 月 24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测试地点:四川大学校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12 】 641 号),初审合格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200 元 / 人·专业,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缴费。温馨提示:1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的相关,若未参加或未达到报考要求的考生不具有校考报名资格且所取得校考成绩无效。2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简章后慎重报考,一经报考缴费完成,我校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3 、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二)校考科目要求及分值:
(三)合格名单的确定①使用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加权后形成专业总成绩。折算加权方法为:专业总成绩 = 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满分÷ 省级统考满分×50%+ 校考成绩×50%②在教育部的确定校考合格人数的比例上限内,以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四)校考成绩查询我校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进行公示。
四、录取规则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3、对于达到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的进档考生,校考省份按折算加权后的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折算加权方法为:专业总成绩 = 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满分÷省级统考满分×50%+ 校考成绩×50%四川省、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五、监督机制1 、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2 、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予以严肃处理。3 、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