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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三):音乐学
  •   :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加试不分初复试,科目表中初试和复试内容在加试中一起表演;加试不再考视唱、听音、乐理。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在五十年代就具有强劲的实力,自九十年代以来,学科秉承高水平建设的原则,学科建设得到迅速发展。音乐学科具有全国最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一支学养深厚、专业水准高且年轻向上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中将近50%由、奥地利、俄罗斯、美国、英国、荷兰等国外著名音乐学院学成归来,其余教师均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一流音乐专业院校。

      音乐学专业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招收钢琴表演、声乐表演、管弦乐表演三类本科生。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音乐教师所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用严格的专业训练培养高水平的艺术家。在专业教学上,对每一个学生,无论主副项都一对一的小课教学,以高水平培养人才的质量。音乐学科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美国阿肯色州立中央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教育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有密切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派送多名学生出国访问学习。

      音乐学科在近年教学中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音乐师资,在高校和各类学校中肩负音乐教师的重任,培养了大批专业演员、演奏员和在音乐厅、大剧院、国际音乐团体中任职的高水平音乐工作者。音乐专业培养高水平人才的高质量教学得到音乐教育界和社会的广泛肯定。音乐专业现有一支较高水准的交响乐团,并多次赴奥地利、美国演出歌剧和交响乐。

      音乐学专业现设有音乐学硕士点、音乐艺术语言学博士点。招收钢琴艺术、声乐艺术、指挥艺术、长笛演奏、小提琴演奏、音乐史、音乐教育学等方向的研究生,招收钢琴艺术研究、指挥艺术研究的博士研究生。音乐专业的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招生总计划60人,其中音乐教育方向20人,音乐表演方向40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音乐教育方向是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专业,音乐表演方向学费每学年10000元。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要求钢琴和声乐为必考科目。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要求器乐为钢琴或管弦乐,以及声乐考生,且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器乐或声乐。加试不分初复试,科目表中初试和复试内容在加试中一起表演;加试不再考视唱、听音、乐理。

      2、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非上海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取得复试资格的管弦乐表演方向考生复试需要到上海进行,具体时间见上海考点考试时间。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1、钢琴主项考生:演奏一首曲或乐曲;加试视奏,曲目由学校提供;副项:演唱一首艺术歌曲。声乐主项考生:演唱一首艺术歌曲;副项:钢琴演奏一首曲或乐曲;(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视唱;3、乐理;4、听音。

      1、考生提供四首钢琴曲(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一首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一首) (可以包括初试演奏的一首),并演奏除初试演奏曲目之外的另三首;视奏一首(曲目由学校提供);2、视唱;3、乐理;4、听音。

      1、考生提供五首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包括初试演唱的一首曲目),并演唱自选曲目中的三首(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两首考生自选,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视唱;3、乐理;4、听音。

      ●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换把位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类型的曲两首。

      1、演奏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2、视唱;3、乐理;4、听音。

      1、我校今年实行网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2010年3月6日。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一寸报名照两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名号)、报名表(网名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5、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网名系统或上海声讯电线查询到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即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60%,副项25%,乐理和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总成绩,以专业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考生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中的乐理和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录取时以我校专项加试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成绩不算入最后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复试各门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音乐教育方向主项60%,副项25%,乐理和视唱练耳15%;音乐表演方向以专项复试成绩为依据,其中乐理和视唱练耳不计入总分,但两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0分。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市有艺术类统考并对成绩有要求的,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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