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和完善教育系统用人机制,规范教师调配工作程序,科学合理整合教师资源,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惠水县教育综合实施方案》《惠水县教师调配暂行办法》,决定公开遴选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现发布简章如下。
1.报考人员携带《惠水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个人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和三张2寸蓝底彩照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
惠水民中面向全县中学;城区初中面向全县非城区初中;城区小学面向全县非城区小学;城区幼儿园面向全县非城区幼儿园。遴选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2.学历要求:报考惠水民中初始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报考县城初中初始学历必须是大学专科以上且已取得本科学历;报考城区小学初始学历必须是中师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大专学历;报考幼儿园需中师及以上学历。
(1)考试分笔试和试教,考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50%。笔试、试教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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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试教,二者缺一不可。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考试内容以现行教材、综合知识为主。
1.试教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达不到1:3的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试教人选;
4.试教的具体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驾驭课堂能力、仪表气质等。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同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程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报考工作岗位作出评价。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题、评分、考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