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血人的性格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和社会的监督。
第 郑州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系统第一所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铁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经济、文化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优越、发展前景广阔的郑东新区,总占地面积1081810m2,建筑面积407290 m2。
学校设置有15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7992人。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4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占30.76%,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90.11%。享受省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26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高职院校轨道交通人才培养质量体系与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二等,学校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校60余年,共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15万人,为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学校乘势而上,主动融入“一带一”建设,积极对接河南对外,奋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全面打造“围绕地方有作为、服务行业有贡献、融入国际有影响、培养学生有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为,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且符合专业限报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已经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河南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受招生专业,不含艺术类、体育类毕业生)需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大学本科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