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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州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学校概要

      第一条学校全称:德州学院学校代码:10448

      第二条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概况

      德州学院是山东省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在素有“神京门户”和“九达天衢”之称的德州市。德州是国务院确定的山东省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城市和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城市,正在实施的南水北调工程将使古老运河重新发挥重要作用。京沪高铁等线路的开通,更是将德州全面融入首都一小时生活圈和省会半小时生活圈。德州历史源远流长,是龙山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留有大禹治水、董子读书台、刘备署理平原县、明清运河故道、苏禄国王墓等历史文化古迹,涌现出董仲舒、东方朔、祢衡、窦建德、颜真卿、邢侗、任继愈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德州拥有“中国太阳城”、“中国功能糖城”、“中国中央空调城”、“中国粮油食品城”、“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城市名片,被命名为“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丰厚的地域资源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工、管为主,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办专科教育、部分重点专业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格局。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招收中国现当代文学、原子和分子物理、微生物学三个专业研究生。设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2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801人,成人教育在校生近13000人。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653人,其中专任教师1208人,博士206人,硕士642人,教授116人,副教授540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风气。教师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和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有12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拥有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获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拥有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山东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3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4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山东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入选省委组织部“名师送教”师资库4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人;拥有德州市首席专家4人、德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德州市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德州市文化名家2人。学校大力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人才队伍,积极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近三年选派200多位教师到企业做“访问工程师”,聘请相关企业和产业领域的130位高级技术人员作为我校的特聘教师。学校还聘有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学术机构和高等院校兼职教授128人,其中院士5人。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1946亩,建筑面积66.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3万平方米。科研教学设备总值17906万元,馆藏图书208万册,中外文印本期刊2196种,电子图书44万种,电子期刊19975种,中外文数据库共计26个。建有各类实验室142个、语音室14个、多媒体教室120个。注重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点达到8000多个,无线接入点30个,校园网出口总带宽增加到1800Mbps,数字精品课上网门数达480多门,电子邮件注册用户总数7700多人,数字资源43000GB,其中电子图书8000GB。建有系统集成的学校数字化平台,实现了图书借阅、财务综合收费、手机教务、学生管理、用电管理、校园网收费等方面的“一卡通”管理。占地1200亩的校区东扩工程和老校区改造正在分期进行,经过2年左右的建设,一所布局科学、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与德州“三河六岸”连为一体,成为鲁西北大地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现才智、历练成才的良好平台。

      科研成就

      学校着力提高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基础研究在许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应用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开发能力,其中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地域文化研究、生物物理、有机化学、纺织服装、生物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近五年,主持纵向项目65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6项,国家星火计划6项,国家社科基金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5项,其它省部级项目87项。科研到账经费2098万元。发表论文2905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52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445篇。出版学术专著163部。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5项。《德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优秀期刊。成立了“服务地方、融入德州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施了第二期《服务德州行动计划》,出版了第二、三辑《德州地域文化丛书》,启动地方文献研究中心工作。积极对接区域产业集群,获批横向课题89项,经费869万元,与企业合作共建了“清洁能源研究与技术推广中心”等12个科研创新平台,建立了“CAD/CAM研发中心”等24个科研创新服务团队。开展各类社会培训1.2万人次。获专利授权688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完成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80余项。

      面向世界交流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韩国等国家5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并开展了合作办学、互派教师与留学生、合作科研等实质性合作,学校可面向各国招收留学生到本校学习汉语和其它专业课程。每年有十几位外籍教师来我校任教,每年派出教师到英国、美国、加拿大进修、访问或合作研究。经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开展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的合作办学,与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大学开展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合作办学,与美国底特律大学开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两个专业的合作办学,获批“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首批开设会计学、环境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培养了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近三年招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485名。全校共选拔了160名在校生赴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我校在国外留学归来的毕业生大部分在国内政府机关、高校及大型企业就业,充分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学校成功举办“中国德州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化周”、“教育部俄罗斯美术艺术大师班”、国际文化节、“波兰文化周”、“中韩创新创业文化周”、中俄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了学校对外交流的渠道和领域,提高了德州学院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教育教学卓有成效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培养“实基础、强实践、求创新、高素养、重责任”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中心任务,以“协同育人”的大教学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化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近三年共承担省部级教学立项85项,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60余项。本科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考研录取率、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考生的认同。毕业生考研上线人数连续多年位于同类学校前列,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被“211”或“985”等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注重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在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文化竞赛中,近三年获得奖励1280余项,其中特等奖8项、一等奖95项,特别是:2010年,在有清华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参加的全国首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中,我校代表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成为山东省高等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2011年,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特等奖第一名。2012年,在第七届“毕昇RIGOL杯”全国电子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惟一的特等奖;获国际市场营销大赛本科组全国总决赛第一名。2013年,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项;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3项。2014年,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获全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3项。2015年,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参赛人数、获奖数量均居全国同类院校第一位,列省属本科高校第三名;获电子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等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七条德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我校将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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