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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选拔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民族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非教学人员。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说明
1、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获得学士学位;
2、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时间须在2016年7月1日前;
3、本科、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4、应聘员岗位必须是正式,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2016年学校各二级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考生的报名时间如下:
1、硕士: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0日;
2、本科:由湖北省人事组织,按“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时间和地点进行;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16报名-姓名-报考岗位”字样,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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