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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新闻学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简章?学院新闻
  •   为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系统掌握新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我校2014年招收新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生计划 20人。

      学制为全脱产学习两年。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法律;

      (二)已经获得非文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将在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非文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考生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于高职院校、二级学院、学院和民办学院的学生;

      因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网名

      (一)网名:请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可于报名一周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名系统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三)报名材料:

      1、 用A4纸打印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2、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复印件贴于报名表背面;

      3、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大学前三年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与报到

      (一)体检地点与时间: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

      8:00-11:3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通过初审的考生完成体检后,于2014年 1月10日9:00-16:00到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北区食堂四层403室)报到。

      (三)报到程序: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请提前办妥,否则无法参加考试)到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并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报),根据准考证所示内容提前熟悉考场,了解考试安排。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

      (二)考试范围:语文为大学语文,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英语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不考听力。

      (三)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与复查

      (一)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名单,调阅并审核考生档案。

      (二)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校将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各个环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发现条件不符者,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七、时间表

      (一)网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二)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 (以我校收到日期为准)

      (三)体检时间:2014年1月10日8:00-11:30

      (四)报到时间:2014年1月10日9:00-16:00

      (五)考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六)网上查询考试成绩时间:2014年1月下旬

      (七)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4年6月初

      八、学费标准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生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若教育部和市调整学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将相应调整。学校为学生安排住宿,宿费自理。

      九、毕业和就业派遣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电子信箱:.cn

      联系电话: 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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