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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范大学舞蹈表演专业[招健美操考生]招生简章
  •   师范大学是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位于省金莎与林俊杰会市。经省教育批准,现将我校2016年舞蹈表演专业[招健美操考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师范大学舞蹈表演专业[招健美操考生]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符合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的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考生科类要求为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不需要参加联考。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经省教育批准,专业测试在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省相应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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