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掌握系统的舞蹈编导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各社会机构、演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编创、表演、教学工作,并能组织策划文体活动的应用性较强的体育艺术复合创新型人才。
4、就业方向:国内外舞蹈、体育舞蹈专业组织,社会表演机构,艺术表演团,高等及中等体育、艺术院校等,从事舞蹈创编、教学与训练等。
2、凡具有一定拉丁舞、标准舞、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爵士舞、健美操、艺术体操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均可报名。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进行艺术类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如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类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相关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校考。如省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参加校考。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对2016年艺术类招生有变化时,则按新的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体育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执行。
1、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网名办法,网名时间:2016年1月7日10:00~2月17日24:00。
2、考生报到时间:2016年2月19日8:30~17:00,考生报到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号、当年同一底片彩色免冠一寸照2张。初、复试报名考试费各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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