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舞蹈形态学的角度看,“人体有节律的表情性运动”的主要构成材料就是“运动着的人体”,即舞蹈者以自己的身体为工具来表现对的认识,来塑造美的形象,完成艺术的创造。但是,借助一些舞蹈道具来丰富舞蹈的视觉形象,展示舞蹈的动态美,是舞蹈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
道具作为人体的延展,从根本上说是拓展运动人体的“表现力”。舞蹈是以人体为表演中介的动态艺术,离开舞者的动态形象也就看不到任化信息,而汉族民间舞中动态所表现的文化特征,是可以借助道具这一重要媒介来形成和展现的。舞蹈中的“造型性”、“可塑性”及“象征性”都是表现力的三个主要方面,而道具首先成为了运动人体“造型性”的有机构成部分。譬如民间广泛流传的狮子舞,是汉族人民辟邪求吉观念的寄托物。狮头形象或威猛,或憨态可掬,静时不失威仪,动时又姿式万千,无论静态或动态都是一种极有表现力的造型。再如:流传于我国广东梅州一带的“席狮”舞蹈,更加体现出道具表现力中的“可塑性”和“象征性”。席狮的突出特色是以一张席子扮狮,在似狮非狮中求其神似。舞蹈利用一张草席,巧妙地折叠成狮头模样,活灵活现的舞弄。时而将草席卷成长筒状,双手握住敏捷窜跳;时而将席子披在身上,双手将草席抓成狮头形状起舞;时而又丁字步全蹲,上身前俯,模拟狮子吞食或饮水使得一张席子变化无穷。
由此可见,巧妙地使用道具,不仅可以大大增强舞蹈的艺术表现力,拓展舞蹈动作之外的表现内容,更能丰富运动人体的动态表现,象征了运动人体的心意情态。道具在舞蹈中成为舞蹈动态表现的延伸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