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0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了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天津地区综合考察工作于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进行;其他地区综合考察工作于2020年2月25日后开始。具体时间由考察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考察地点为考生所在高校。
3.提供个人鉴定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是否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研究生须在2020年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是否与其他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等,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中员(含预备)需对身份进行说明。
4.提供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截至综合考察之日)、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没有相关证件的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小米的乱情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