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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山首次将失业退役军人纳入就业困难援助范围
  •   昆山拥军优属再出新举措,近日调整完善《昆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首次将登记失业的优抚家庭和军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给予社保个人承缴部分50%的补贴。

      据昆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的优抚家庭和军队,本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填写《昆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经认定,即可申请就业援助,享受提供的就业推荐、技能培训、社保补贴等优惠帮扶政策。

      据了解,为提升困难就业人员的技能,昆山市人社局举办了电工、计算机、厨师等多个工种的技能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同时,依靠市、镇、村社区完善的信息系统,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情况和求职意愿,进行一对一岗位推荐,开辟就业帮扶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度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每吸纳一人就业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小额贷款,并给予50%贴息贴补。针对优抚对象、农村失地人员、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职工,如实现灵活就业,这个市还给予社保个人承缴部分50%的补贴。(记者李龙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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