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
  • 电话: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专家提醒:留意新春4种常见的求职陷阱
  •   新年新气象,春节过后不少用人单位将招聘新员工,同时不少劳动者也将开始新的求职。随着招聘高峰的出现,一些不良公司也趁机设下重重“陷阱”等着求职心切的应聘者往里跳,黑中介、虚假招工、骗钱骗物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那么。在火爆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该如果自己的权益?为此,笔者采访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游。

      人才中介机构能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快捷的建立联系,但个别中介机构,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介绍工作之名,谋取介绍费,介绍费到手后则百般托词不介绍“你回去等通知”、介绍根本不对口的单位“你条件不够”、甚至和个别用人单位虚假用工后再行辞退“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手段糊弄求职者。求职者到正规的职介机构(例如有营业场所和相关执照),远离街头边的小摊小贩;明确中介费的收取办法,厘清双方的义务;保留好相关的收据。

      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身份证、学历证件或者交纳工作服、劳保用品等押金,或者将第一个月的工资一部分作为押金等。用人单位上述种种“押钱押物”的做法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劳动者应;如果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机会而,也应当保留相关(例如用人单位收取钱、物或证件的收据),以方便以后的。

      年后不少用人单位人手短缺,为了在招人上有竞争力,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上虚假宣传“平均工资××××元以上”“免费提供食宿”“每周至少休息×天”“报销往返车票”等优厚待遇,一旦员工入职以后,用人单位又以“你自己表现不佳”、“以后再发”“、经济效益不好”等理由推诿。

      徐游表示,招聘广告及面试的承诺,一般被认为是企业对相关薪资福利待遇的承诺之一,劳动者入职时应要求将该承诺明确写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薪资水平,一般和该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相当,劳动者入职时可以先多方打听;此外,薪资待遇和劳动者个人的知识技能水平、经验也有关系,所以劳动者应该综合评估自己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行情,对于个别用人单位开出的畸高薪资福利保持必要的。

      部分用人单位试用期制度,存在诸如“违规约定过长的试用期”、“少支付甚至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依理社会保险”、“随意解雇在试用期的劳动者”等违法行为。

      徐游表示,其实法律对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有明确:劳动者只要提供劳动,单位就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之后工资80%或者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情形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还明确,未能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2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推定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冷默)

      劳动者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遇到就业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12333”咨询热线,避免中介或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法律知识匮乏而;遇到具体的案件或非常专业的问题,可与法律专业人士接洽。

      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主动与单位的主管人员沟通,不能忍气吞声而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可以接洽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请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直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或暗示的。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首页新闻股票基金期货期指黄金外汇债券理财银行保险信托房产汽车科技股吧论坛博客微博视频专栏看点问达培训

      推荐:

      

  • 关键词:求职陷阱:4